• 【2020.12.31】
    • 核四廠建廠執照屆期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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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2021.02】
    • 總統頒布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,2021年1月29日立法院決議要求經濟部建立核四資訊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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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2021.03】
    • ​核四燃料完成全數外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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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廠執照失效

1999年3月原能會正式核發核四廠建廠執照,歷經3次展延,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

2021年1月7日原能會發佈新聞稿:於建廠執照屆期失效後,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,台電公司不得繼續於該場址進行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作業。

 

核四資訊公開

2021年2月9日總統頒布「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」,報告涵括2021年1月29日立法院決議要求經濟部建立核四資訊網頁。台電公司為政策執行單位,依據決議將社會各界關心之核四相關議題,忠實呈現於核四資訊網頁。

 

燃料完成全數外運

由於燃料運送箱(一只運送箱可裝載2束核燃料)之用途主要提供核能電廠大修新燃料運送之用,需經過燃料製造廠家安全分析並經美國核管會(NRC)核准才能使用,因此數量有限。廠家合約中聲明燃料外運,需視運送箱體數量之調度,以決定分批運送數量。

台電公司原規劃2020年底前將核四廠核燃料全數外運,惟受COVID-19疫情影響,美國多部機組大修(含新燃料運送)延後至2020年下半年執行,導致奇異公司運送箱體調度不足,另因疫情造成國際各港口人力短缺及航班壅塞等問題,致使少部分燃料未能如期運出,故燃料外運延至2021年3月底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