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次國內的討論與爭議

自核四廠址定案至立法院通過核四計畫預算可動支,共經歷5次國內的討論與爭議,期間歷時約12年(1980年~1992年):

  • 【1980.04】
    • 行政院核准鹽寮地區為核能電廠廠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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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0.05】
    • 台電公司第1次提報核四興建計畫(兩部機各90萬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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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1】
    • 台電公司首次提出核四計畫「可行性研究報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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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2.07】
    • 因全球經濟不振用電趨緩,經濟部諭示核四計畫延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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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3.12】
    • 世界經濟復甦,經濟部同意先期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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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4.05】
    • 台電公司修訂核四計畫「可行性研究報告」、「投資專案計畫」等,第2次提報投資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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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5.05】
    • 行政院指示暫緩核四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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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6.04】
    • 車諾比核電廠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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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6.07】
    • 立法院決議凍結台電公司核四先期預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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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8.02】
    • 國內經濟成長迅速,用電需求增加,台電公司第3次提報投資計畫,未獲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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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89.06】
    • 台電公司第4次提報投資計畫,未獲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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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91.01】
    • 台電公司第5次提報投資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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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991.02
    • 台電公司提送「核能四廠第一、二號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」予原能會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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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91.12】
    • 原能會審查通過「核能四廠第一、二號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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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92.01】
    • 經濟部彙總核四計畫「可行性研究報告」及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」陳報行政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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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92.02】
    • 行政院決定通過興建核四計畫(預定商轉日期1號機為2000年7月1日,2號機為2001年7月1日,投資總額1,697億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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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1992.06】
    • 立法院預算委員會表決通過恢復預算動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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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四計畫奉准

我國為降低對進口石油之依賴及配合能源多元化政策,於1981年首次提出核四計畫「可行性研究報告」,內容涵括電力之重要性、負載預測及電源開發、核四計畫廠址及電廠設施、替代方案之選擇、投資效益可行性、核能安全計畫、環境保護計畫、工程計畫之規劃及社會因素之考量。

1980年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(簡稱經建會)及原能會分別以台69經4655號函及台69會核字0683與0756號函,要求核能電廠建廠前須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工作。1991年2月11日台電公司提送「核能四廠第一、二號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」予原能會審查,1991年12月30日奉原能會(80)會輻字第12726號函審查通過。

1992年1月台電公司電開字第8001-1716號函經濟部,經濟部彙總核四計畫「可行性研究報告」及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」之審查結果部分陳報行政院,並經提送經建會審議,行政院於1992年2月核准核四計畫。核四計畫預算並於1992年6月奉立法院表決通過恢復動支。